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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5章 蹊跷的爆炸案:最愚蠢的罪犯 (3/5)

经过现场的研究,爆炸的并非烟花里的黑火药,而是矿山上常用的铵梯炸药,还找到了雷管。

推测炸药数量不少,至少满满一包,大概

10

公斤,才把整个车顶炸飞了,全车乘客非亡即伤。

省的刑侦专家反复研判,终于明确了炸药的爆炸点,是在车厢靠前的上层卧铺上。

这个卧铺的乘客,就是那个李姓胖女士,她已经当场被炸死。

省刑侦专家赶到停尸房,对尸体进行研究。

李姓女士已经被炸得惨不忍睹,双腿之间被炸得稀烂,腹部被炸开一个大窟窿,内脏被炸得不见踪影,死状极惨。

根据车辆上的爆炸情形,辽平省刑侦专家认为,炸药就是在李姓女士的大腿和腹部之间爆炸的。

也就是说,这个女人是坐在卧铺上,用大腿夹着这个包,顶在腹部上,然后突然爆炸了。

省刑侦专家经过细致检查,发现了起爆器的残片,那么就可以断定,这个炸弹是被人工制作,手动而不是遥控。

调查后的结果是,这个李姓胖女人应该就是这起爆炸案的主谋。

如果不是这样,谁会把易燃物这样的带在身边呢?只有罪犯才会,对吧!

经过反复研究,初步判断是胖女人携带易燃物上车,然后纵火烧毁客车。

专案组猜测她的犯罪目的是发泄心中不满或者针对车上的某个人!

这个初步判断被告知给受伤的乘客和胖女人的家属时,没想到,马上遭到强烈反对。

受伤的售票员林文第一个表示不认同。

售票员林文说:

“我卖票也卖了一二十年了,见的人不少,善良的人碰到过,凶恶的人也碰到过。”

“这个女人怎么看都不像坏人,更不像会纵火危害社会的。”

“就在着火前几分钟,她还跟我不停地交流,说她女儿刚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,心情特别好,还准备过段时间请朋友聚聚。”

“有说有笑,轻轻松松,哪里有一点马上要犯罪的迹象!你说别人干这事我或许会信,说他我绝对不信!”

不只是售票员这么认为,这个女人的丈夫更是坚决否认。

他非常生气,毫不犹豫地说:你说她是纵火危害客车,纯粹是胡说八道。

我们两口子从打工开始,努力了七八年,这两年日子才好起来。

我们在白城市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司,一年也能有几十万的收入,平时我负责公司,明年我们还打算扩大规模,肯定会赚得更多。

你们说,我们全家顺顺当当,在这个光景,她有什么理由要做这种傻事?

而且上个月女儿刚找到好工作,马上要转正,我们还准备全家一起去国外旅游,签证都办好了。

这时候你说他不想活了,要犯罪,这谁能信?谁犯罪也轮不到他!

当然,警方并没有立即相信他们的话。后经过反复的背景调查,证明这个李姓女子确实没有作案动机。

车上乘客中,没有一个和她以前有过交集,不可能是报复仇人去爆炸纵火。

至于发泄不满,似乎也不太可能。谁会在家庭和睦富裕,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,突然去搞这种烂事?

而且,她性格温和开朗,绝非偏激狭隘的人,这种人最不可能做这种事。

一般来说,胖子心里不会藏着掖着几件事,来弄的自己难受,不然就根本胖不起来,心宽体胖不就是这个理吗?

况且,李根本没有弄到易燃物的渠道,也完全不懂爆炸原理,连点火工具都没接触过。

显然,李某不太可能是罪犯,但所有证据又指向他她,刑侦工作因此陷入了困境。

在确定为刑事案件以后,1996

此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,也是年度重大案件之一。

公安局的压力很大,被要求尽快破案。

纵火案不同于其他案件,大火一烧,现场痕迹毁灭殆尽,现场破坏严重,想要还原是极其困难的。

以市级公安的刑侦水平,能够走到锁定胖女是“嫌疑人”这一步,就已经很不简单了。

无可奈何之下,市公安局向公安部求助。

公安部马上命令全国纵火爆炸刑侦专家刘光宇赶赴现场,协助破案。

刘光宇是闻名的爆炸研究专家,公安部八大“特聘刑侦专家”之一。

他曾参与数十起特大爆炸案件的现场勘察,是业内顶尖的高手。

就在去年的

1995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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