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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章 “西北四豺”覆灭记 (3/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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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晚,天岭市东关大街一杂货铺店主赵某强一家三口被枪杀在店内,现场遭到极大破坏;

1994年

6

12

日晚,禹林市西关外大街南侧杂货店店主钱某福一家三口被枪杀,店内

3

块手表、3

个存折、钱某福的身份证及不少现金都被抢走。

1995年7月21日傍晚,韩城长途汽车站旁边杂货铺的李某一家三口被刀杀,财物被席卷而空。

将四起案件现场遗留的凶器进行对比,认定系同一类型刀具所致,且四案在案发时间、侵害对象、作案手法方面高度相近。

并案以后,有用的线索慢慢被整合起来。

禹林案发生的第二天,歹徒曾拿着抢到的6万元活期存折以及钱某富的身份证去银行取钱。

碰巧的是,当班的储蓄员正是钱某富的姨妹,6

万元存款也是她拉储拉来的,因此心中起疑,并追问起来,歹徒见势不妙,赶紧夺路而跑,快速拦住一辆出租车逃走了。

但这位储蓄员记住了暴徒的口音长相等基本特征:西北口音,23

24

岁左右,身高约

1.8

米。

韩城案发生后,距案发现场

200

多米远的一家客栈老板也向警方反映。

案发前一天晚上,有两个西北口音的年轻人曾在客栈入住,伙计叫他们出示身份证,他们却说没带,其中一人在登记册上写着“西北渭水市秦安县王大明,没有身份证”。

第二天一早,二人出门,其中一个人中午12点左右回来,后来不知什么时候离开,当晚案子就发生了。

【串并案

确定案犯】

1996年6月15

日,负责刑事侦查的公安部六处在襄陵市主持召开了串并案件的会议。

中原、西北、沿海、卾中四省相关刑侦人员参与会议。

会上汇报了

4

起案件的情况和相关线索,经过严谨推理,会议达成一致看法:

这是团伙作案,人数在两人及以上,其中一人自称“王大明”;年龄在

25

32

岁之间;无固定工作,长期在外游荡,作案不止一回。

会议还强调,第一起案件发生在天岭市,而且现场被破坏得最为厉害,推断嫌疑对象应就是天岭本地人。

各地以天岭为重点,向周边地区扩散搜索“王大明”;襄陵等地以天岭人的停留和住宿点为重点,进行地毯式的清查。